桂林某驾校教练擅离职守
学员独自练车秒变“马路杀手”!
监控拍下惊魂瞬间:
车辆撞人后精准"投河"
7月4日,桂林某驾校发生一起学员驾车撞人事故。经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秀峰大队调查,教练员林某擅自离岗未随车指导,存在重大过失,被认定负全责。
驾校监控显示,学员赵某独自练习时操作失误,教练车失控撞倒行人邓某后冲入水沟。所幸邓某仅受擦伤,无生命危险。
秀峰交警大队调查认定,该事故系教练员林某擅离职守,致使学员赵某独自练习发生事故。
据此判定,教练员林某依法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学员赵某及行人邓某在此次事故中均无责任。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同时指出,“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交警提示
驾校及教练员,履行好安全监护职责
确保学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学习驾驶技能
学员在练习过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