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遇到“真爱”?
殊不知对方身份是假、
亲属是假、订婚也是假
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
近日,福州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婚恋为名的诈骗案件。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程某(女)伙同蔡某某、徐某某、吴某某等人,专门瞄准急于结婚的未婚青年,通过虚构身份、假订婚约等手段设局行骗,短短半年内连续诈骗三名受害人,涉案总金额超过84万元。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程某和第三任前夫黄某某在协议离婚期间,就谎称自己“离异单身”,经蔡某某(媒婆身份)介绍认识被害人翁先生。2023年1月,程某与翁先生订婚,先后骗走近40万彩礼。翁先生多次催领证,她总找借口推脱,被识破后还拒不退钱。2023年4月,程某指使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小雷,拉拢另一名未成年人小李参与骗婚。蔡某某继续当“媒婆”寻找骗婚目标。
2023年5月,程某和蔡某某谎称小雷已满18周岁,将小雷介绍给被害人姚先生,而后以订立婚约、结婚为由骗取姚先生彩礼、手机、饰品等财物42万元余元和黄金3两。2023年5月,程某和蔡某某又瞄准姚先生的亲戚姚某乙,谎称小李“满18岁”。被告人徐某某假扮小李妈妈、被告人吴某某假扮舅舅、程某自己扮小姨、小雷扮表姐,一群人演“全家福”骗取姚某乙的信任,最后骗走2.5万定金和红包。
检察机关在提审主犯被告人程某时,程某一开始坚称“没骗婚、没犯法”。对此,检察官从法律条款、证据链、社会危害讲起,层层剖析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最终程某承认骗婚事实,自愿认罪悔罪,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在法援律师的见证下,程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此,检察官提醒,相亲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家庭背景,切勿被 “一见钟情”冲昏头脑,大额彩礼能缓则缓,避免陷入“钱付了、人消失”的骗局。同时,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金收据(需签字)、取现凭证等,都要妥善保存。这些材料是后续维权、报警的关键,能最大程度帮你固定被骗事实。若发现对方频繁找借口退婚、失联,或身份信息、家庭情况前后矛盾,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携带留存的证据配合调查,及时止损才能减少损失。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