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云南省首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地方性法规。
地处哀牢山南麓的红河州,数十万人常年外出务工,劳务经济成为边疆群众增收的重要支柱。然而,跨越山海奋斗的背后,是近5万名留守儿童因父母长期“缺位”面临着成长困境——监护缺位、情感缺失、教育断层,部分家庭面临“在家无人管、外出不放心”的两难境地。
直面留守儿童的成长困境,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紧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充分履行人大职责,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全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红河州人大常委会认为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十分必要和迫切。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以“小切口”立法精准回应留守儿童保护“大关切”,努力将分散的政策举措、地方经验、民众呼声进行整合和提炼,为留守儿童制定权责明晰、保障有力的地方性法规。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兼顾考虑农村和城市留守儿童,突出务实管用。”据红河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条例》将各部门关爱措施上升为法规,创设地方特色条款,强化责任落实,每一条款都经过反复论证,既立足解决现实问题,又统筹标本兼治,既体现了依法立法的严谨,又饱含为民立法的温度。
《条例》以简明条文构筑留守儿童保护体系。主要包含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家庭(父母)、学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的职责,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措施以及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充分彰显“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地方立法特色。
《条例》坚持科学关爱保护,强调关爱保护应当适应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留守儿童人格尊严,保护留守儿童隐私,提高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家庭主体责任,规定了父母应当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沟通,给予亲情关爱等。同时,对学校关爱保护、社会关爱保护、司法关爱保护作了相应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和标本兼治,明确民政部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职责,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源,一方面,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发展地区特色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留守儿童父母就近就业创业;另一方面,鼓励外出务工的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者一方留家照料,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条例》对帮助留守儿童增强学习兴趣、防止沉迷网络、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实施办法等社会关切,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积极回应。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以《条例》的实施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联动的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格局,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