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GB 27887—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儿童约束系统新国标”)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儿童乘员约束系统标准迈上新台阶,将更有效地保障儿童生命安全。
儿童交通伤害形势严峻。“全球每30秒就有一名儿童死于可预防的伤害。”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执行总监徐霞珺在近日无锡举办的2025儿童乘员安全新视野峰会上列出了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儿童乘车出行导致的交通伤害正严重威胁其安全与健康。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在涉儿童乘车事故中,因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造成的伤亡比例高达约94%。峰会呼吁,应践行全球伤害预防循证实践,推动国家层面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为儿童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儿童安全座椅已被证明是降低车辆碰撞事故中儿童伤亡的有效工具。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显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使婴儿车祸死亡率降低70%以上,使1至4岁儿童死亡率降低54%至80%。
然而,如此重要的安全设备普及率仍待提高。徐霞珺调研发现,“孩子不愿意使用”“孩子乘车机会少”“座椅占用车内空间”是未配备安全座椅的三大主因。受立法执法不完善、家长认知误区等因素影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南京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刚满一岁,给孩子购买了儿童安全座椅,虽然孩子在儿童座椅上偶尔会哭闹,但为了保障安全,还是坚持让孩子使用儿童座椅。
南京海关纺检中心项目工程师任天杰介绍,新国标在兼容国际规范基础上,针对本土车辆特点优化了适配性:产品组别由体重划分改为身高划分,更符合中国未成年人体型发展趋势,方便消费者选择;细化了安装方式和使用说明要求,强调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清晰展示正确安装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降低误操作风险;同时增加了侧面碰撞防护等多项要求,对企业的研发生产提出了更高标准。
“儿童安全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徐霞珺认为,唯有法规完善、标准先行、技术创新、全民参与,才能将安全座椅“从‘可选配件’变为‘生命刚需’。”
但当前国家层面的强制立法仍显滞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斌分析指出,全球已有128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全国性立法,其中英国、德国、瑞典等地的使用率甚至超过95%。多国经验证明,强制性立法是提升使用率、保障安全的关键。
目前,我国有26个省市在地方性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中提及儿童安全座椅使用,但普遍为非强制性条款,且适用年龄多限于4岁或8岁以下(而安全座椅实际应使用至身高约1.50米、年龄约12岁)。总体而言,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处于“国家倡导、地方试点”阶段,亟须通过“全国强制立法+地方差异化执行+产品质量提升+公众意识强化”的组合策略推动真正落地。
胡斌分析,从国家法律层面看,我国仍处于“应当”“鼓励”安装阶段,并非全国统一强制,后排抱小孩是否违法也缺乏明确执法依据。不过,深圳、福建等地已先行出台地方性法规,对使用及违规处罚作出规定。
随着地方立法经验积累、国家政策及产品标准完善,我国对儿童安全座椅进行全国性强制立法并加强执法的条件已趋于成熟。胡斌表示,当前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之际,这为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国家立法提供了宝贵契机。此举将有力保障儿童生命健康,并提升全社会保护儿童道路安全的意识。他建议,未来立法应明确规定儿童安全座椅制度,包括强制安装要求、未安装的罚则、要求车辆配备安全座椅固定系统(ISOFIX)/安全带(top tether),并授权公安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