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山自留地被占用如何索偿

我家是农村的,父亲有自留山和自留地,现有一间矿泉水公司想要在农村建矿泉水厂,因此他们要占用我们的自留山和自留地,此外,还占用了我们村民的农业灌溉用水以及饮用水,现在他们要跟我们签订50年的占用合同,赔偿10万元。我想知道我们可以根据什么法律条例要求他们赔偿,还有我知道自留山和自留地都不可以出租、转让和买卖的,那现在这种形式的租用可以吗?

3个回答

清风欲叶 2025-05-21 17:27:16
我国《物权法》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八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五十九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六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
  第六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同时在《土地管理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1、你所说的自留地、自留山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归集体所有的。而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但是村集体组织如果将集体土地发包给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照一定程序召开本集体的村民会议,由村民决定。不知道你们村有没有经过这样的程序。
  2、如果你们认为村委会的这次发包行为没有依据一定的程序,其发包行为侵害了你们的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
  希望我的解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喝醉以后才明白 2025-05-05 05:13:53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山和自留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农民个人具有使用权。
目前中国农村的存在形式是以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层自治组织而存在,村民委员会或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财产的主体,有权对集体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包括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从民法理论上来将,土地经营权是一种用益无权,由于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基于其对土地的物权设定地上权,如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可以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土地的经营权,其和农村经济组织之间存在的是经营权的发包和承包的关系。
村民小组外承包土地是承包者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承包该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进行农业经营的行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四叶草紫丁香 2025-04-30 18:42:37
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土地资源,可根据民法起诉他们。还有,他们的赔偿金额与实际不成比例,还需向他们所要更多赔偿。这种形式的租用不可以,分明是在欺负人,你必须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