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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露脸卖高价票?网红为“蒙面演唱会”道歉,律师解读

时间:2025-07-28 浏览:

拥有超2000万抖音粉丝的网红歌手旺仔小乔,近日因官宣将举办“蒙面演唱会”陷入舆论风波。

7月26日晚,旺仔小乔发布道歉信,为近期一系列争议事件致歉。话题#旺仔小乔道歉信#迅速冲上热搜第一。

她表示“真诚接受所有批评与指正”,并承诺将“加强内容审核、传递正向价值”。

这则声明却迅速引发更大风波。网友通过检测工具发现道歉信查重率高达97.18%。

截至7月27日15:54,旺仔小乔抖音号粉丝数已跌破2000万至1999.8万,跟其此前2300万粉丝量相比,已掉粉超300万。

此前报道

据了解,网红“旺仔小乔”将在上海举办首场个人演唱会,演出将以“不露脸”的形式进行。最低票价为268元,最高票价968元。

该演唱会主办方表示,表演时“旺仔小乔”将佩戴定制面纱或面具登台,下半部分为薄纱材质,确保麦克风收声效果。

部分网友提出质疑,认为该行为是在“收割粉丝”,不露脸、无互动、缺乏原创歌曲(依靠翻唱走红)以及区分内外场票价的设置不够合理,“不露脸怎么开演唱会?”“不露脸还区分价格,在哪儿听不一样?”

律师解读“蒙面演唱会”争议问题

“蒙面演唱会”是否合规?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表示,当前法律法规体系中,未对演出时表演者必须露脸作出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目前无任何条款强制要求表演者必须露脸。但主办方需要注意身份核验、技术合规及观众权益保护,以降低法律风险并提升市场接受度。

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这种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吴学联分析,若主办方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在购票前清楚知晓演出为蒙面形式,且蒙面表演未影响演出的主要内容和质量,该约定可视为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合同条款。

若购票页面未突出显示“蒙面表演”且未单独确认,可能属于未尽提示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

他强调,若面具设计导致无法验证表演者身份,存在替唱风险,则可能构成对服务真实性的隐瞒,此时条款无效。

针对此事,现代快报发表评论称——其实,只要演唱会通过审批,“露不露脸”“看与不看”都是双向选择。“旺仔小乔”到底是真创新还是玩噱头,得让市场来投票。如果“票房”好,便有办下去的意义,若不好,自然也不会再办了。而且,市场已经在“说话”。

来源:中国青年报、@旺仔小乔、法治日报、羊城晚报、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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