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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内盗窃9次,海口一大学生获刑

时间:2025-08-27 浏览:

近期

海口市一名大学生

3个月校内盗窃9次

所盗财物价值共计51719元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近日以盗窃罪判处其

有期徒刑3年

缓刑5年

并处罚金4万元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间,大学生冯某(化名)趁学生上课、宿舍无人未锁门之际,共8次进入宿舍内盗窃12台笔记本电脑,其中11台笔记本电脑通过网络销赃。

2023年12月5日,冯某在某大学超市门口看到一辆捷安特自行车没上锁,于是盗走骑到自己宿舍楼下。次日,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根据鉴定价格或销赃数额,冯某9次被盗财物价值共计51719元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9次盗窃他人的财物价值共计51719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冯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冯某全部赔偿各被害人并获得各被害人谅解、预缴罚金,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美兰法院提醒

近年来,盗窃案在高校屡见不鲜,学校师生员工防范意识薄弱是主要原因之一,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也是重要原因。部分大学生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甚至将违法犯罪视为一般的道德问题,这种法治观念的淡薄,使得他们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如何减少高校盗窃案件的发生?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完善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周边环境整治以及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盗窃案件,学校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防止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法律知识

■盗窃罪如何处罚、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数额未达到起刑点是否就不认定为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论数额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多次盗窃”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入户盗窃”指非法进入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行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进行盗窃的;“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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