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收费不与股票IPO结果挂钩,有利于一级市场有序发展

景沃新闻网

2025-01-16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记者 田刚】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月15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和收费原则,禁止以IPO结果作为收费条件,且地方政府也不得以此为条件给予奖励。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等相关行为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据司法部消息,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记者问时表示,实践中,有的地方人民政府希望通过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提高当地企业成功上市的成功率,并以此产生带动区域经济的示范效应,然而逐步显现出一些弊端:一是可能引起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增加财政负担,扭曲政绩观;二是可能诱导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偏离“看门人”的角色定位。因此,需要进一步约束地方政府的奖励行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使公司上市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源上来。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撰文认为,就资本市场中的绝大多数业务而言,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系由发行人支付,不可避免地导致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倾向性于发行人。尤其是中介服务合同中有关服务费用的条款,可能会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造成显著影响,甚至引发财务造假、公众投资者损失、市场秩序恶化等负外部性问题。

亦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新规提出中介机构对IPO企业分阶段收费,收费不得与IPO结果挂钩,有利于防止行业内耗和“恶意竞争”;作为企业方,也会对IPO这件事更加谨慎,同样有利于一级市场的有序、规范发展,增强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