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上海市将从2025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其中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9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50元,增加55元。
另外,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20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45元,增加70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00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上海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50元,调整到230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6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