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打折?安徽多数法院判决不支持

畅腾新闻网

2025-03-10 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随着长沙等地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打折的新政策,让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打折成了全国热点新闻。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全省法院判决的案件中,多数是不支持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但是也有部分法院支持了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意见。安徽省蚌埠市已经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的相关政策。

安徽省法院的判决多不支持打折

目前,全国已有十余座城市(区)宣布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具体包括苏州市、无锡市、宿迁市、扬州市、常州市、长沙市、石家庄市、青岛市等。

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安徽省法院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发现,在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缴纳物业费的案件中,“空置房应该打折收费”成了不少业主的抗辩理由,不过他们的这种抗辩理由法院多数未采纳。

在岳西县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安庆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李某(化名),要求李某支付物业费。李某辩称,她的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根据相关规定,空置房可以减免物业费。岳西县法院认为,依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物业公司收取服务费是根据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正当收取的。李某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无法律依据,法院对此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淮北杜集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业主认为其房屋是空置房,所以物业公司应该对空置房的物业费打七折收取。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作为受益人,应予缴纳物业费,对业主主张减免物业费的辩解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业主提出的空置房物业费应打折的意见,安徽省多数法院持上述观点,多以缺少法律依据,不支持业主的类似抗辩理由。

蚌埠市出台规定可打九折

安徽省也有部分判例支持了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的观点。去年11月,绩溪县法院公布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物业公司要求被告支付2018年至2022年的物业费用,业主认为,房屋至今未装修入住,系空置房,应减免部分物业费。法院予以支持,并酌情确定按80%收取。

省高院曾在一份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上写道:“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支付标准应否酌情扣减问题,原审法院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较于业主已经入住的房屋,业主未入住的空置房屋,物业公司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维持、公共秩序管理和安全防范等方面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有所降低,原审判决酌情减少空置房物业费30%缴费比例并无不当。”

省发改委2月24日在回复网友信件时表示,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减免,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此前,安徽省蚌埠市就出台了相关规定。2024年9月30日,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信息中显示,根据《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半年以上未入住且用电量不超过2度的普通商品空置住房,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物业费标准的10%优惠。

实习生 杨乐乐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