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文化综合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于1982年,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是文物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将我国文物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推动文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实现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据了解,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共八章、101条。此次修订的内容中,明确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让文物活起来。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时,阐述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推动文物价值挖掘和有效利用方面作了以下七项规定:一是明确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二是明确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参观游览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四是明确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五是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六是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为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有关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七是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开放,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接待人数并向社会公布,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本文内容综合自国家文物局官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