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 各地新闻

贵州一地公告:举报有奖!最高100万元!

时间:2025-08-12 浏览:

8月11日,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教育体育局、遵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根据公告,对于举报下列“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五)“校园餐”经营主体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六)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掌握;

3.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

1.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2.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3.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在征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前款规定的奖励标准。

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同时也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教体局 28222148

信函方式:

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12号市市场监管局

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3号楼市教育体育局

(来源: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