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面积限制将全面取消。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将于8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新规不仅拓展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还取消了场所面积限制,并简化了制售现场核查要求。
此次修订通过全面梳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结合食品经营不同主体业态的特点,在经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更具针对性的要求。同时,细化了现场核查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审查工作的针对性。
首先,修订后的新规拓展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新规明确,对于除散装熟食以外的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这一调整将大幅缩短许可办理时间,提升审批效率,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
此外,新规取消了场所面积限制。此次修订全面取消了关于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的限制;同时不再对专间面积作出要求。食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有效降低经营场地的投入成本。
散装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新规提出,食品销售经营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等简单处理,只需设立专用操作区即可,不再要求设立专间。如果食品销售经营者同时从事冷荤类食品制售、散装熟食销售的,可以在冷荤专间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无需另设散装熟食简单处理专用操作区。此举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为相关经营者开办和经营提供了便利。
新规还对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现榨果蔬汁等自制饮品制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简化简单制售现场核查要求,针对简单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新规允许根据操作流程,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例如,从事拆封、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可不设置初加工场所、切配场所和烹饪场所,可依据实际减少或不设置原料清洗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从事现榨果蔬汁自制饮品制售,设置专用操作区即可。这一调整更贴合小微企业和新兴餐饮业态的经营特点,更有利于经营者灵活高效运营。
为了提升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新规规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餐用具还应采用物理消毒方式进行再次消毒。
新规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范围。修订后,原细则中针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的部分限制性规定被取消,进一步放宽了特定业态的经营限制,为相关食品经营主体提供了更灵活的发展空间。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细则修订通过宽严相济的准入条件、规范高效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激发食品经营行业的创新活力。该细则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效能;同时更好地适应食品经营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食品经营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