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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的。看情况。总之中国仅仅拒不承认您有多重国籍。在中国地区。你持中国护照签证便是中国国籍。你想去舍弃中国国籍。会不便死你。

如果只具有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如自己早已添加或取得外国国籍,但自己并没有居住在海外,则不容易缺失中国国籍,这种时候你就是多重国籍。而中国国籍法对在海外待多久之上算居住,待多久下列算不上居住,从未有过确立这样的说法。比如有许多海外华侨,虽获得外国国籍,但未在外国居住,或取得外国国籍后,又回到国内发展趋势。这样的情况下,便不会缺失中国国籍。

那样,中国国籍法第三条并不是明文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吗?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和国籍法第三条的规定分歧?不矛盾,由于第三条只是说不承认双重国籍,换句话说。中国对该中国中国公民取得的外国国籍不予认定。因此,你合理合法获得了外国国籍,但未宣布申明定居国外,在中国政府部门眼里,你还是中国中国公民,并不具备国外公民身份。
居留卡其实就是工作真实身份,移民投资后假如得到居留卡,那样就是一种工作和工作的许可证书,和工作签特性基本一样,但相对工作签而言,又会多一些优点。例如德国蓝卡、葡萄牙金子居留卡、英国自主创新签证办理这些。得到这些国家的居留卡以后,就可以在这个国家工作和生活,儿女享有教育等支配权。

一般而言,居留卡和永居在享受薪资福利层面,如孩子教育、诊疗、工作保障等,是没有多大差异的,区别最大的就是,身份卡的期限不一样。居留卡都是有限制时间,持有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要求后进行维修和续期,达到续期要求后可申请永居。居留卡的有效时间一般都稍短,香港工作真实身份初次获给的是2年有效的签证办理,葡萄牙黄金签证初次获给的是1年有效的签证办理,德国蓝卡依据工作中合同时间来定。
现在你知道答案了吗?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