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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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不如怀念 2025-07-26 22:12:32

江苏省2013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主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文件。以下是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 适用范围:该文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 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三级教师:对应初级职称,需满足一定的学历和资历要求。

    二级教师:同样为初级职称,要求较三级教师稍高。

    一级教师:中级职称,需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高级教师:高级职称,要求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显著成就和贡献。

    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职称,为中小学教师中的最高荣誉,需具备卓越的教育教学能力和领导力。

  • 申报要求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申报者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学历和资历:不同职称对应不同的学历和资历要求,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需要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