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与蓝天
2025-07-15 18:00:42
药品管理主要依据《药品目录》,通过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进行分类。甲类药品需满足一系列严格标准,包括临床治疗必需、广泛应用、疗效显著且同类药品中价格最低。而乙类药品则在疗效方面同样优秀,但同类药品中价格略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使用甲类药品时,产生的费用将由医保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而使用乙类药品时,则需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费用,之后再由医保基金支付。这一机制旨在平衡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与参保人员的负担。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纳入的药品需具备多项特点,如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以及市场供应充足。但同时,目录明确排除了主要具有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某些可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以及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酒制品。
此外,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特定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也不在目录范围内。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药品目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服务于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